本席認為被告必是第1時間見到貨架上的價錢條/牌,得知價錢沒有(再)減,然後才從貨架拿起兩盒百力滋。本席亦認為被告後來明白到如已從貨架的價錢條/牌得知沒有減價,拿貨架上的盒子來看價錢及忘記了盒子上沒有價錢牌的說法,不易接納,所以強調拿著兩盒百 ...
www.110.com